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和防护设施建设项目
二、原公告的政府采购编号:娄财计【2017】024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四、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页1评审因素和标准的商务部分变更为:
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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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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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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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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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供应商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完善性、优惠性等方面,最优的计3分,有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服务承诺书原件,没提供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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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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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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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优秀的计4分,良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无法辨认者的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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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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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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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近三年(从2014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具有建筑工程安装项目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须在15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计2分,计满18分为止。(磋商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没提供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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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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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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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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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丶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娄底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 13907388860
地 址: 娄底娄星区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瑞、梁广平
电 话:18673828399、18873833669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恒丰酒店附属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