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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涟源市人民医院(迁建)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及新院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标答疑(二)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答疑: 

问题:A、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3月至8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B、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12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3月至8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C、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25,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7)“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原件。” 

以上三项中,A、B两项要求提供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的证明两项原件,而C项只要求提供养老保险的原件。到底以哪一项内容为标准? 

试问:是否只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即可证明劳务关系? 

答:以上三项统一修改为:“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与设计人员聘用合同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3月至8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涟源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