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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高铁南站北片区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答疑

各投标人:

娄底市高铁南站北片区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答疑如下:

1、文件中的招标人是否就是采购人?请明确。

答:文件中的招标人就是采购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为了便于签字、盖章,格式是否可适当调整?请明确。

答:内容不变,格式可调整。

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申请人资格要求中,2.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2)申请人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净资产额应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以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会计事务所和单位公章)。问: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审计报告也可明确反映此项特定资质条件,可否提供审计报告中若干内容的复印件(如:资产负债表),来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若可以的话,同时,审计报告中会计事务所和单位公章均加盖,可否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即可?请明确。

答:按采购文件执行,或提供2015年度公司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10)牵头社会资本方出具在万宝新区设立分公司承诺函。是否应为设立项目公司的承诺函?请明确。

答:不是指设立项目公司承诺函。

5、资格预审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预审申请人盖章的情况,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还是联合体成员均须盖章?请明确。

答:联合体各成员都要盖章。

6、七、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成员均需填写?请明确。

答:联合体各成员都要提供。

7、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是否可以采用扫描件?

答:可以采用扫描件加盖公章。

8、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是否按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

答:可以采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9、第5页中第二条第1条第(5)条,“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第30页第8行,以及第10页3.1.1条中要求书面声明。这三项是否指的都是第42页中所列“十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答:是。

10、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仅仅需要在要求提供的联合体成员相关资料处、第43页联合体协议书处签章,其余位置不需要签章?申请文件封套上、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承诺书后是否需要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

答: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均要加盖单位公章。

11、第11页3.2.5要求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是否需要封装?若封装,封装要求是否同纸质版文件?

答:要封装,封装要求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装要求。

12、第11页4.1.2文件正副本包装使用材料的材质、封口有无具体要求?

答:不作具体要求。

13、第11页中4.1.2中“项目编号”是否就是资格预审文件封面上的“政府采购编号”?“包号”指的是什么,如何编号?

答:第11页中4.1.2中“项目编号”就是资格预审文件封面上的“政府采购编号”和“委托代理编号”,“包号”不作要求。

14、 第25页第10条:是否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答:需要。

15、第25页第10条、第11条中,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套2013-2015三年的审计报告共计达400页以上,若全部审计报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则篇幅过于冗长臃肿。可否仅附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答:需提供整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5三年的审计报告。

16、第30页第3行至第10行,要求提供诸多证件原件进行核实。请确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2013-2015年审计报告的原件不随着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而同时递交,仅当采购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审核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方才提前通知申请人予以提供。如若必须提供,请明确提供原件的准确日期,以便于提前协调证件原件。

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在开标时一并提供。

17、第31页第11行,对副本陆份的要求,是正本签字盖章完后再复印?还是正本复印后再签字盖章?

答:副本用正本复印后再签字盖章。

18、第31页第五第1,要求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包装。陆份副本是分成6份每份独立密封包装,还是6份副本整体密封包装成1个密封包装?

答:陆份副本整体密封包装成1个密封包装。

19、第43页第4条“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指的是什么?因第9页第3(1)条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财务投资单位。

答:联合体协议书第4条“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删除。

20、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2)申请人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应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会计事务所和单位公章)。”,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此处建议修改为“…(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原件)”。

答:按采购文件执行,或提供2015年度公司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1、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管委会”都修改为“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管理委员会”。

22、招标文件第10页,3.1.1“2.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请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的格式。

答:采购人统一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的格式。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委组织的                     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

(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公司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特此通知!

 

 

 

 

 

采购人:娄底市水府示范片万宝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一十五日